新闻出版单位拓展海外市场可获金融支持
2009-5-7 18:18:30 来源:宏博昌荣 作者:本站记者 点击次数:362
商务部近日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《关于金融支持文化出口的指导意见》,按照“各部门组织推荐,进出口银行独立审贷”的原则,充分发挥各自优势,共同搭建文化、金融合作平台,以支持文化企业和项目“走出去”为重点,全面支持文化贸易发展。
支持范围包括符合《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》条件的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;文化企业技术更新改造项目和关键技术与重大设备进口项目,高新技术传统文化产业、培植开发新兴文化业态的进口项目;文化产业的重要固定资产投资类企业和项目。出版单位出版发行的报纸、期刊重点企业标准: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产品,产品体现中华文化特色,具有国际市场开发潜力;或拥有在国外有一定影响、学术水平较高的学术期刊和大众化报刊;或出版海外版、在海外设有出版机构、向海外输出版权的报刊;或使用外语和少数民族语言出版并发行到境外的报刊;或面向海外侨胞定向发行的侨刊乡讯。
2008年,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额继续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,其中核心文化产品进出口额为158.4亿美元,文化服务进出口额为48.16亿美元。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,我国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仍然偏低,文化产业的发展有着广阔的空间和市场。